近日,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消费者吐槽较多的配送类问题主要有:不送货上门、乡村取件加收快递费等问题。

遇到快递员坚持不送货上门,该如何维权?6月30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从送货上门变成送到小区

家住太原市坞城路的刘女士是一位网购达人,家里的大小物件多是她网淘来的。今年是刘女士网购的第14个年头。她说,最初网购的人并不多,快递小哥会将每一个包裹送到收件人家中。后来,随着网购人数的不断攀升,送货上门变成了送货到小区,快递小哥挨个给收件人打电话,通知收件人到小区门口取件。由于刘女士每天白天都不在家,每每收到快递小哥的电话,刘女士都会告诉对方,将快递寄存到家门口的一家文印店。刘女士每件包裹需要支付给文印店1元的保管费。

2020年,小区门口开了个快递超市,刘女士觉得方便了很多。“不需要自己支付保管费,离家还挺近。”慢慢地,刘女士发现,烦恼也跟着来了。“前两天,我在网上买了个乳胶床垫,快递小哥直接送到快递超市,电话也没打。”刘女士去拿的时候,发现床垫太重了,她实在搬不动,只能出钱请快递超市的老板帮她送回家。

“前段时间,有几家快递公司推出了语音电话功能,提醒收件人到小区门口取件。这项业务时断时续,已经好长时间没给我打过电话了。目前,除了两家快递公司可以送货到家,其他快递小哥都是直接把快递送到快递超市。”刘女士说。

快递员也有一肚子苦水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山西晚报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快递经常爆仓,个个都送货上门根本做不到,放一部分到快递柜也是迫不得已。”快递员小牛表示。此外,派件费价格低也成为快递员吐槽的点,“现在一个包裹,全部运费(跨省运输费+地区运输费+派件费)才1块钱,怎么可能做到送货上门。”

数据显示,快递业务平均单价已从2007年的28.50元/件快速下滑至2020年的10.55元/件。超五成快递员月收入不足5000元,月收入超1万元的仅占1.3%。

让卖家解决问题最实际

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一般情况下,派件员有义务将快递包裹准确地交付到收件人。派件员擅自将快递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快递公司与寄件人之间成立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收取快递费的同时,有义务根据与寄件人约定的投递信息将包裹准确地投递到指定的收件人手中。这里的投递信息,不仅仅包括收件人姓名,也包括收件地址。若派件员单方面擅自将包裹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的,属于违约行为。寄件人有权据此追究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

那么,作为消费者(一般是收件人),面对这种情况有什么权利呢?由于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并无服务合同关系,所以消费者不能直接追究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消费者与卖家(一般是寄件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面对快递被擅自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的情况时,有权拒绝确认收货,将压力给卖家。此时,卖家作为寄件人完全有权要求派件员继续完成投递。

需特别提醒消费者的是,消费者同意派件员将包裹投放至驿站的,应当视为消费者同意了派件员将包裹投放至菜鸟智能柜便视为投递完成。

若产生滞留费或包裹丢失,消费者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卖家,同时拒绝付款,或向卖家索赔。由于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若直接向快递公司索赔容易碰壁且从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此时,建议消费者应当及时向卖家告知并拒绝付款或相应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