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相关人士称,将加快推进‘四派’(蓉归派、学院派、创客派、海归派)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自主创新的生态环境,吸引更多人才聚集。此外,目前已经创建了30个海外人才离岸基地。
除了新建人才公寓外,成都高新区还将提供政策支持,分别是给予3年内每个团队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为团队提供5套以上的人才公寓,保障子女入学和购房资格;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同时,大规模建设高品质人才公寓,力争新增“四派”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达1000家以上。
自从2018年8月成都出台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后,截止2019年1月,成都市出让人才公寓用地宗数累计达28宗。此次高新区宣布新增200万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也是对成都人才新政的再一次落实和加码。
对此,克尔瑞认为,2019年以来,已有海口、广州(楼盘)、大连(楼盘)、常州(楼盘)、西安(楼盘)、南京(楼盘)等6城发布了落户新政,相比其他城市,成都选择在高新区加码人才公寓,其用意是显而易见的。结合与本次消息同步发布的创业支持政策,可以看到成都市的目标是进一步吸引高质量的潜在人才,即“定向吸收”。在“515新政”之后,成都房地产市场上潜在购买客群锐减,急需引进新的需求力量,因此预计2019年成都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方面的政策力度。
附2019年全国各城市落户政策
海口:人才落户放宽 父母可随迁
1月5日,海口市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对多个方面落户年龄政策进行了调整:
1、从学历上将范围扩大至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
2、从年龄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55周岁;
3、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广州:未满40岁的本科生即可落户
1月11日下午,广州市发改委联合广州市人社局、市来穗人员局及市公安局共同发布了广州市新一轮迁入户政策体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入户政策具有几大特点:
1、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
2、就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其中,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大连落户新规:积分与计划生育脱钩
大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2017年1月26日印发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75号)同时废止。大连市取消了综合积分中的计划生育扣减分指标。在《规定》中取消了计划生育扣减分指标,实行落户与计划生育完全脱钩。
西安:落户门槛再降
2月13日,西安推出了惊人力度的“抢人”政策,放出史无前例的“抢人大招”: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常州:取消毕业生缴纳社保年限
2月11日,常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放宽重点群体落户条件。
放宽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师的落户条件,取消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落户对象由本人放宽至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放宽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将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由2年调整为1年,落户对象由本人放宽至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新增了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的条件。
降低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一是取消购房迁入房屋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限制;二是取消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且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限制;三是放宽80周岁以上老人自愿投靠成年子女且不受被投靠人是否为家庭户口限制的落户条件。
放宽租赁房屋准入门槛。只要在本市租赁并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南京:房产每满1平米计1分
南京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首先,基础指标包括参保情况与居住期限,其中,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居住分值按三个时间段区别赋分,连续居住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其次,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此外,南京政府对房产、年龄、婚姻及落户区域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房产方面,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年龄方面,加分标准由原来的45岁调整为40岁,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另外,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值得一提的是,落户区域,申请落户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50分。
另外,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行为、失信行为以及刑事犯罪记录。各项失信应累计减分。因违法行为被列入个人不良征信的,不重复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