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抑制房地产过度投 资,支持“住有所居”。由于没有持有税,与其他金融和实业投 资相比,房地产投 资的成本低而利润高。在一定起征点之上开征房地产税,一方面支持基本的居住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让投 资者承担累进的持有成本,直到相比较其他投 资品,没有更多的利润可赚,可以抑制房地产过度投 资甚至投机需求,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泡沫的问题。
其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效率。没有持有税,房地产持有没有成本,是导致房地产消费和资源占用过大,资源配置不合理甚至浪费的重要原因。因而,开征房地产税对资源优化配置具有机制性促进作用。
再次,矫正结构失衡,促进经济转型。房地产税缺失导致的房地产行业的超额利润,导致全社会资金流向房地产,进而导致经济严重房地产化,阻碍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开征房地产税使得房地产行业利润平均化,有助于社会资金回归实体经济,致力于科技创新,进而有助于整体经济持续繁荣发展和不断转型升级。
另外,优化税收结构,构建更加合理的财税体制。目前,房地产税收结构不合理。交易环节的税种多税负重,持有环节的税种税负低,开征房产税可以让房地产税收结构更加合理。
目前整体税收结构不合理。直接税比重低,间接税比重高,也造成了企业税负过重问题。开征房产税有助于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也为企业减负创造条件。
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结构不合理。目前在总共税收23种中,虽然涉及地方的有18种之多,除营业税外,大多属于零星小税种,地方缺乏主体税种。
最后,调整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包容发展。对多占用房地产及相关资源者征收累进的房地产税,同时将房产税收入用在当地公共服务和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上,进行收入分配的再调节,有助于增加全社会福利,体现社会公平,实现包容性发展。